“花钱购买路由器、体脂秤等电子产品后,只要注册联璧金融APP、华夏万家金服APP就可以全额返还购买款”。天底下真的有这样的好事么?这就是2017年轰动一时的“斐逊路由器诈骗”事件。
据悉,2021年12月8日上午,非法集资830余亿元,造成110余万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20余亿元的诈骗大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。资本玩家、原A股上市公司慧球科技(现名“天下秀”)的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#830亿非法集资诈骗案宣判#
非法集资类犯罪,主要即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,这二者也是近3-5年来刑事“经济犯罪”领域的重症要害多发地带。2020年6月28日,刑法修正案(十一)草案首次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,尤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的惩处力度。较之前相比,修正案草案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,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,将限额罚款制改为无限额罚款制;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,将起刑点由拘役提高至3年有期徒刑。同时,草案对罚金做了相应的上调和变动,使之与当今的经济发展水平契合。
该事件中,“非法集资830余亿元,造成110余万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20余亿元”的严重后果已经不能仅仅用“数额特别巨大”来形容了,法院最终将主要责任人员顶格判(集资诈骗罪... ...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),也是完全在意料之中的。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,其社会危险性可以说是在经济犯罪中的“佼佼者”。较其他经济犯罪相比,此二罪有着“受害者基数之大“的显著特点,更为可怕的是,往往案件发生后,受害者基本很难能拿会被骗取的钱财,犯罪主体基本是无钱偿还的,同时也无法找到替代责任主体。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是”主犯坐牢,受害方依旧两手空空“的恶劣局面,其社会危害性之大,可想而知。
近年来理财产品层出不穷,各类非法集资类手段也在变着花样的包装成各种货物买卖、服务合作等非法形式。
想起一句老话”买的不如卖的精“,在此奉劝各位,理性投资,遇到能赚大便宜的事,先问问自己”为什么“,要相信,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,掉,也不一定是在自己头上[偷笑][偷笑][偷笑]
#K的法律茶馆#
我是@赵梓凯律师-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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